短期融资券(CP)

短期融资券(CP)

短期融资券是指,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,期限在1年(含)以内的短期融资券。注册有效期两年。资金用途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。

适用对象

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,以主体评级AA及以上的客户为主。

产品优势

1. 以市场化方式灵活获取短期融资:短期融资券是传统借款之外,客户获取短期直接融资的一条有效途径,且可采用信用方式融资,发行利率市场化,融资成本相对较低;

2. 通过在公开市场亮相提升企业形象: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,企业可以积累融资经验,通过挂牌交易,提升企业形象;

3. 便捷、高效获取资金:短期融资券具有审批周期短、发行手续简单、发行方式灵活等特点,可滚动发行,为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。

业务流程

1. 制定融资方案:根据客户融资需求、市场利率情况制定融资方案,确定发行金额、发行期限等要素;

2. 材料制作:中介机构进场,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(主承销商、律所、评级机构等)准备募集说明书、法律意见书、评级报告和债项评级(如有)等材料;

3. 上报注册:将注册材料通过线上上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(以下简称“协会”)注册,协会注册流程为收文、注册预评、注册会议评议、领取注册通知书,时间为一个月至两个半月不等;

4. 发行:取得注册通知书两年内自主发行,发行流程为沟通发行区间及预销售、挂网公告、簿记建档、缴款完成发行。

办理材料

1. 注册行内要件:行内立项、业务批复、承销协议、尽调报告等;

2. 注册阶段上报协会要件:注册文件清单、注册报告、发行人营业执照、公司章程、有权机构决议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近一期财务报表、推荐函、募集说明书、法律意见书、主体评级报告及债项评级(如有)、信用增进相关材料(如有);

3. 发行阶段挂网要件:募集说明书、法律意见书、近三年审计报告及近一期财务报表、主体评级报告及债项评级(如有)、发行方案及承诺函等。

成功案例

青岛银行与平安银行成功发行某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,发行规模15亿元,366天,发行利率3.27%。本期短期融资券为DFI模式项下发行的产品(DFI项目是指企业申请注册时无需明确注册规模及具体产品,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根据自身需求任意发行中期票据、短期融资券、超短期融资券等产品,目前山东省仅有兖矿集团、山东高速、山东黄金等极少数企业具备这一资格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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